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9日至4月2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机关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5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机关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及时部署整改。5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主要负责人牵头于当天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局巡察整改工作;5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了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37个具体问题,制定了104条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措施对应、操作性强的整改工作方案,5月31日正式行文落实;召开了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检视问题,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两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反馈的班子问题和个人问题认真带头抓好研究和落实;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停止。从6月开始局党组利用每月局务会听取整改推进情况汇报,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制定了9个整改工作清单,做到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三)建章立制,确保整改长效化。局党组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在2024年1月份制度“废改立”的基础上,党组主要负责人牵头,举一反三抓好制度修改完善,建立和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维修、约谈、干部转任等制度7项,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抓实思想政治建设,提升政治领悟力和执行力。一是进一步规范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了《机关事务局重点学习任务清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1次集中学习研讨,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政治领悟力。二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24年学习计划,明确了全年学习主题和内容,做到每次学习1个主题,同时采取党总支初审、主要领导终审的方式,对班子成员的学习交流材料进行审核,确保领导干部发言结合实际。三是制定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巡察整改学习清单》《巡察整改学习教育培训清单》等,通过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了党中央明确要求学习的文件精神,有效防止了应学的内容未按要求开展学习。四是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制定了《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转化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重点明确了3个方面14项工作任务,列出了时间表、路线图,明确了责任人、完成时限,进一步确保了调研成果转化工作高效推进。截至目前,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节能管理等各项工作重点任务已按时完成。五是制定了《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二十条措施》《大型公务活动车辆保障预案》等,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经费支出,全力做好公务用车保障工作。六是开展了1次公文办理培训、效率意识教育,进一步提高公文流转效率和办文效率。七是召开党组会议再次传达学习了市级领导对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的批示要求,进一步抓好落实。八是树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党组成员每半年至少到挂钩联系县(市、区)局调研指导工作1次,督促推进重点工作、积极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截至8月中旬3名领导分别到联系的县(市、区)局调研指导工作各1次,解决公车运行管理、节能示范单位创建等问题共5个。
2.严格履行部门核心职能,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以“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地州调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形成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调研报告》,结合实际制定了《市级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划转方案》,加大与财政、编办等部门协调力度,向财政部门报送了《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给予划转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函》,力争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职责调整工作,逐步发挥资产集中统一管理的优势。二是分步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工作,制定了《保山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1次权属登记专题会议,按阶段分批分类开展权属登记备案工作,截至8月中旬,高黎贡山管护局、市民政局等5个办公区权属已统一至机关事务局;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初步拟定了第二批办公用房权属统一工作方案。三是开展了1次效率意识教育,制定了机关事务重点工作流程,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分步开展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测绘工作。四是进一步提高后勤社会化管理水平,4月份完成了物业和安保招标工作,基本实现了市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府机关、市政协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统一标准、统一管理,逐步实现了从“办后勤”到“管后勤”的转变;理顺了餐卡办理、清退流程;完善了后勤评价制度,每半年邀请机关各单位对服务质效进行评价,制作了后勤服务评价二维码粘贴在四个办公区,畅通了日常意见建议和投诉渠道;制作了会议服务检查和评价清单,提高会务保障质量,5月以来共保障会议200余场次,会议服务评价均为满意。五是抓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安排部署了全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任务,利用公共机构能耗网络直报系统实现能耗统计数据网上报送、审核、汇总和分析,联合市发改委开展了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活动,会同市水务局初步核验了2023年度节水型单位创建情况,组织15名业务人员参加了清华大学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组织开展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培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政府开放日暨节能宣传周活动、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第二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等6家单位申报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六是加大公车租赁费用催缴力度,7月对所有欠费单位进行了电话催收,对拖欠金额较大、时间较长的39家单位发出了催收函;从2024年第三季度开始,每季度开展1次催缴,截至7月底,共收到40余个欠费单位交纳公车租赁费。
3.增强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一是抓实平台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公务用车平台管理九条措施》,进一步规范了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开展了2次超速行为提醒谈话,从2024年7月开始,每季度组织驾驶员开展1次安全文明驾驶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宣传阵地管理等。二是注重化解公务用车领域安全风险,认真执行《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维修审核制度》和落实公务用车任务结束安全检测要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四是抓实保密管理工作,开展了1次保密培训、制定了工作秘密事项清单等,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秘密的日常管理。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推进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认真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制定了工作方案,重点明确了5个行动17条主要措施,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49家单位开展了1次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开展了1次2021-2023年公务接待摸底排查。二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开展了1次全覆盖家访,党组书记听取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每半年开展1次廉政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制定了约谈工作制度,签订了“八小时外”自律承诺书,开展了2次诚信教育、1次诚信风险隐患排查,抓实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2.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开展了1次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进一步更新完善了21个重要岗位、7个科室和6个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试行零星维修定额单价管理制度、第三方预算审核制度;认真执行驾驶员出车前酒精含量检测制度,提高了出车安全保障水平。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是严格经费管理,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采购管理、车辆维修审核等制度,开展了1次财经纪律学习教育,严防超标准、超范围报销费用的情况发生。三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开展了1次固定资产清查,盘盈资产25件并按规定入账,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三)关于“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不力,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进一步加强党组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增强创先争优意识,开展了1次创先争优意识教育,制定了《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标先进、比学赶超”工作方案》,实施6个提升行动,为服务保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后勤服务保障。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会议议题成熟一项上会研究一项,进一步提高党组议事决策水平。三是加大攻坚克难力度,召开了1次机关事务工作分析会议,分析研究2020年以来机关事务综合督查发现问题,梳理出全市机关事务领域易发生的共性问题,在开展公车专项检查等时适时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全面梳理培养人、选拔人、使用人、管理人等方面的机制,制定了干部转任等2个制度、1个清单、5个工作流程,逐步实现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规范化。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开展了1次干部人事业务专题培训、1次干部政策专题研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等。
3.压紧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一是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等,细化了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党纪党规学习,组织党务干部开展党务学习培训,两个支部利用主题党日开展了1次效率意识教育等,全面提高党组织队伍建设水平。
(四)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不彻底,成果运用不充分”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平台管理措施,明确了驾驶员管理、出车超速处理、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和报销差旅费等具体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开展提醒教育等;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开展了1次财务知识、财经纪律集中学习,开展了1次差旅费报销核查整改。
2.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按要求完成办公用房腾退整改和备案工作;加强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严防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压实整改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机关事务领域落地见效。
(二)强化过程监督,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利用局务会适时听取整改工作进展督促整改落实。
(三)强化制度建设,持续完善工作规范。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不断更新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工作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标准等建设,进一步确保整改制度化、长效化,从制度层面保障工作规范化。
(四)强化成果转化,助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机关事务主责主业,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全力助推保山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207587;联系地址:隆阳区九隆街道同仁街26号;电子邮箱:sjgswjdzz@163.com。
中共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4年10月11日